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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厅级及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所需材料一览表

    来源:省外办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3日

  • 1. 因公出访请示(厅级人员)或函(处级及以下人员);

    2. 《因公出国团组申报表》、《团组成员基本信息》二维码表;

    3. 人员名单;

    4. 在外日程安排;

    5. 省监察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经合局、省法制办、省台办、省贸促会、长白山管委会、省长吉图办、省妇儿工委办提供分管副省长内请的批准文件;

    6. 外方邀请函及准确的中文译文;

    7. 如参团出访,需提供派出单位的同意函(厅级人员须由派出单位向省委或省政府行请示文);

    8. 备案表原件;

    9. 身份证复印件;

    10. 资金证明和费用明细(使用财政费用的团组提供同级财政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使用非财政费用需提供费用来源证明);

    11. “双跨团组”还需提供征求意见函、任务批件、任务通知书(原件);

    12. 培训团组还需提供省外专局审核会签单、国家外专局审核或审批件;

    13. 省属企业人员出访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4. 签署协议的需提供协议文本,出席国际会议发言的需提供发言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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