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文件精神,2016年中国政府奖学金招生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如下:
1、 招生类别: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
2、 招生对象:
只限于招收新生,不向2016年在华学习的应届毕业生提供,直接从国外招收;
3、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在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 奖学金内容:
● 免交报名费、学费、基本教材费和校内住宿费;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标准金额遵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5、 申请材料提供(均为一式两份):
首先进行网上申请(http://laihua.csc.edu.cn,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机构代码为10199)
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以下纸制材料寄至长春中医药大学留学生部
●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此表可从网站http://www.csc.edu.cn下载)
● 护照复印件
●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预计毕业证明,获得毕业证书后需补交。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 经公证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
● 经公证的成绩单和英文翻译件
●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检查报告复印件,原件请于来华时随身携带。
注:1、不受理申请材料传真件。
2、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上述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6、 材料提交地址:
中国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长春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部,邮编130117
申请时间:2015年12月20日—2016年4月15日截止
联系电话:86-431-86045418
传 真:86-431-86045417
电子邮件: gjjyxy1818@163.com- 上一篇:关于使用新在线平台申请入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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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中国政府奖学金长春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的通知
来源:长春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