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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收台湾免试生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5日

  •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1.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品德端正,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3.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4.申请者须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并签署《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二、 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3年计划在台湾地区招收20人

    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制

    1

    中医学院

    中医学

    5年

    中医儿科学

    5年

    中医骨伤科学

    5年

    2

    临床医学院

    临床医学

    5年

    3

    中西医结合学院

    中西医临床医学

    5年

    4

    药学院

    中药学

    4年

    药学

    4年

    制药工程

    4年

    5

    针灸推拿学院

    针灸推拿学

    5年

    6

    康复医学院、中医医结合学院

    康复治疗学

    4年

    中医康复学

    5年

    中医医临床医学

    5年

    7

    护理学院

    护理学

    4年

    8

    健康管理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4年

    药事管理

    4年

    市场营销

    4年

    健康服务与管理

    4年

     三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等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考生须认真阅读相关规定及招生简章,并按照其要求认真执行。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 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将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形式及相关要求以邮件形式发送考生,请考生注意查看。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学测成绩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我校将按照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具体标准在入学须知通知。

    七、其它

    1.学生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2.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3.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4.若教育部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长春中医药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3201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431-86045415

    邮箱地址:498294733@qq.com

    招生网页:http://iec.ccucm.edu.cn/

    九、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执行。

    十、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长春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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