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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中医药大学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入学招生考试工作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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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16号)《关于印发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

     

    2020304号)和《长春中医药大学2020年春季开学期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三版)》(长中大党发202012号)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质量,同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基本原则下,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协调解决考试工作所需人员、设备和经费保障等。

     

    2.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考试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开展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和纪律培训。

     

    3.相关学院负责推荐考试科目命题专家。

     

    4.学校纪委负责招生考试全过程监督。

     

    三、考试安排

     

    我校2020年度港澳台研究生入学招生考试分为初试(笔试)、复试(面试)。

     

    初试时间:715日,形式为网络远程笔试,考试时间为英语40分钟、专业卷及专业基础卷合计90分钟。

     

    复试时间:716日,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

     

    考:宋柏林

     

    副主考:林非、徐晓红

     

    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考务工作。

     

    考:每个考场配备监考2人,主要负责考场秩序工作。

     

    四、科目考试

     

    各科目命题专家(本年度涉及回避原则的专家除外)本年度每人命2套试题,命题专家要对试题进行认真审核,防止出现差错。即对试卷内容的政治性、正确性、准确性、规范性和试卷结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命题方式为自主命题,不集中。

     

    1.加强命题安全保密工作

     

    命题工作在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保密工作实施细则》,全过程接受纪委监督。所有命题专家及所有涉及有关试题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强化责任意识,工作落实到人。

     

    2.考题选定

     

    考试开始前半小时,试卷保密室从无标记试题库中随机抽取AB两套,其中A作为本年度考试用题,B作为备用试题。

     

    3.评卷及成绩登录

     

    考试结束当天即开始评卷工作,评卷采用在有监控的教室集中评卷的方式进行,纪委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原则上谁命题谁评卷,原命题专家因故不能评卷者,经主考同意后,可更换评卷教师,原则上应为该课程所在教研室主任或学科带头人。评卷时按命题时确定的答案及评分标准进行评阅,遵守评卷规则。评卷后的成绩经复核,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及纪委工作人员三人以上同时登录成绩并打印签字确认。

     

    4.具体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7158:00-8:40外国语,9:00-10:30专业卷及专业基础卷

     

    五、复试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加强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切实发挥复试作用,强化复试考核,优化复试内容,改进评价方法,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以及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与评价。复试过程中要进行全程的录音录像,坚决防止个别导师或个别工作人员干预复试录取结果。

     

    1.复试形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选择“腾讯会议、钉钉”等网络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2.成绩设定

     

    1)设定本次博士研究生录取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初试成绩折合成100分总分。

     

    2)设定本次硕士研究生录取总分为300分,其中初试成绩折合成200分总分,复试成绩全部计入。

     

    3.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考生综合情况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深度、创新能力、思维方式、实际应用能力及语言能力。

     

    六、拟录取原则

     

    1.2020年度我校计划招收港澳台研究生10人,拟录取结果以成绩排序决定,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2.拟录取成绩的构成:

     

    博士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复试成绩;

     

    硕士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

     

    3.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附则

     

    1.港澳台研究生入学招生考试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的监督。

     

    2.本办法由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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