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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中医药大学2022年招收台湾免试生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4日

  •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学校肇始于1950年成立的长春市立中医进修学校,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长春中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校是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

    学校始终恪守“启古纳今,厚德精术”的校训精神,牢牢抓住“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形成了从高职教育、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5万余名,校友遍及海内外。学校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产学研结合,不断提高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详细介绍请点击:https://www.ccucm.edu.cn/xqzl/xxgk.htm

    二、 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端正,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4.申请者须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并签署《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招生人数

    1

    中医学院

    中医学

    5

    10

    中医儿科学

    5

    5

    中医骨伤科学

    5

    5

    2

    临床医学院

    临床医学

    5

    20

    3

    中西医结合学院

    中西医临床医学

    5

    20

    4

    药学院

    中药学

    4

    10

    药学

    4

    5

    制药工程

    4

    5

    5

    针灸推拿学院

    针灸推拿学

    5

    20

    6

    康复医学院

    康复治疗学

    4

    10

    中医康复学

    5

    10

    7

    护理学院

    护理学

    4

    20

    8

    健康管理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4

    5

    药事管理

    4

    5

    市场营销

    4

    5

    健康服务与管理

    4

    5


    四、申请方式及时间

    1.申请材料

    1)《长春中医药大学港澳台新生入学申请表》(详见附件);

    2)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考生所持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3)本人当年度学测成绩单、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

    4)高中成绩单复印件;

    52寸白底证件照两张;

    6)其他支撑材料(如有,个人简历、获奖情况、推荐信等);

    7)《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扫描件,来校报到时请提交原件。

    注:以上申请材料请提交电子版,学校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

    2.申请时间

    本年度申请材料递送截止时间为2022531日(以我校收件日邮戳为准),同时请将申请材料彩色扫描件(清晰可读)电邮至498294733qq.com邮箱,邮件标题为:“2022台湾学测生申请材料-姓名”。

    五、选拔及录取

    1.审核:以学测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材料不全者,审核不予通过;

    2.面试:计划于本年度6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录取: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收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具体标准在入学须知通知。

    七、其它

    1.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2.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3.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4.若教育部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

    长春中医药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3202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431-86045415

    邮箱地址:498294733@qq.com

    招生网页:http://iec.ccucm.edu.cn/

    九、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执行。

      十、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长春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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